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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休还是不休?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郭宝平 万 重 时间:2008-09-26 Tag: 点击:

    带薪休假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内容在网上可查询。一些职员放弃休假。劳动部门有权监管不执行条例的企业。休假的白领有了充足的时间做家务。

    休息也是为了更好地工作。

    休假者大多选择出门旅游。带薪休假可带动市场消费。

    ——谁不希望自己“既有钱又有闲”?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望让劳动者“有钱又有闲”的梦想变为现实。

    ——然而,权利从纸上走到现实,还要经过一条漫漫长路。在现实生活中,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多是公务员这一群体,多数企业职工仍然望洋兴叹。在“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氛围下,劳动者的休假权利看得见,却摸不着。

    ——部分企业之所以肆无忌惮地侵犯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原因之一是他们的违法成本太低——即便侵犯了也大都不了了之,鲜有监察部门找上门来“算账”。如果没有硬性的约束机制,没有劳动监察部门的动态跟踪和严阵以待,违法企业就会安之若素,甚至继续伤害员工利益。

    ——即便是在已经实行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单位,“有假不休”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看来,树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重视带薪年休假的观念尤为迫切。

    ——人的一生,除了工作,还需要生活,需要旅游和休闲,真的还有很多东西值得去体验。如果说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那么,辛辛苦苦地工作又是为了什么?是维持生计、改善生活,还是拼搏进取、追求理想……

    ——休假是一种福利、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氛围和习惯。星期天、双休日、黄金周、带薪年休假……一路走来,我们不必再行色匆匆。

    闲暇生活是人生的另一种财富

    一年一度的“十一”黄金周近在眼前,常年在职场里埋头工作的劳动者们又可以松口气了!

    就在许多人还在考虑 “这段长假到哪玩”时,陈女士早已提前两周陶醉在景区旖旎的风光中,体验长达10天的带薪假期了。为了避开“十一”期间交通拥挤的状况,陈女士中途调整了旅行的路线和日程,并决定于9月26日提前踏上返回朝阳市的列车。

    参加工作12年了,陈女士还是头一回玩得这么尽兴、无忧无虑。她在长途电话中告诉记者,是今年开始的 “带薪年休假”制度给了她这个既不少开工资,又能避开旅游高峰,而且时间充裕的出游机会。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张思宁指出:“全面推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建构一种全新的、能带来精神和物质双重享受的休假方式的保障。 ”

    以前陈女士也参加过单位集体组织的旅游活动,但这次自己单独出游更多了一份自由自在的惬意。她认为,对自己这样的工薪阶层而言,旅游过程中要玩得尽兴,最不可或缺的两个要素就是金钱和时间。

    谁不希望自己“既有钱又有闲”?如果“有钱”的标准定得不是太高,那么,已经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有望让劳动者“有钱又有闲”的梦想变为现实。对普通职工而言,带薪年休假所保障的,不仅是“有钱”、“有闲”,更多的是在个人时间安排上难能可贵的“自由”。

    马克思说:自由时间,可以支配的时间,就是财富的本身。毫无疑问,高质量的闲暇生活是人们拥有的另一种财富,然而,这总是以自主选择闲暇时间为前提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带给人们选择闲暇时间的自主权,将有越来越多的人重视这种权利。

    许多人十分羡慕教育工作者能享有“寒、暑假”这样长长的假期,这个假期自然也是有薪水的,不过,时间却是固定的。五年前,本报记者采写《“带薪休假”离我们有多远》的稿件时,对沈阳航天新光集团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为员工集中设立 “高温假”的情况也曾做过详细介绍。 “高温假”是 “带薪”的,而休假时间却不是能由员工自行决定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寒、暑假”还是“高温假”均未摆脱行业福利的性质。

    由于 “带薪年休假”的时间可以自选,具备了“财富”的特质,终于使这样的假期成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从福利到权利,这一变化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

    维权新课题

    然而,权利从纸上走到现实,还要经过一条漫漫长路。

    在现实生活中,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多是公务员这一群体,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大企业也会好一些,而众多小型私企职工却只能望洋兴叹。

    在“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氛围下,劳动者的休假权利看得见,却摸不着。某市某街道有14家私企。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反映,这些企业里竟然没有一家施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更有甚者,其中一些较大的企业甚至每周末只休一天。而该市某县一位企业管理人员也反映,尽管他家在外地,每月也只能跟大伙一样休4天,平时想回趟家都难,更别提什么带薪年休假制度了,他的一些同事甚至听都没听说过!

    而该市一位私企老板就曾理直气壮地说过:“我的员工只要上班就给钱,从不拖欠工资……因为他上一天班就能挣70元钱,所以只要能多挣钱,他们还是愿意出‘满勤’的。 ”

    而据记者了解,该公司既有房地产又有商场,一些部门连周末都不休,每个月的员工“满勤”工作时间不是22天,而是30天。即便如此,由于员工在当地来说收入还算不错,到该公司求职的人还是很多,一旦有人离开,马上就能招到新的雇员。

    据介绍,为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单位不让职工休年假又不按规定支付职工报酬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的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则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许多人认为,由于缺乏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和问责措施,这个规定还是“太软”,对处于强势地位的用工单位几乎不起什么作用。据了解,如果带薪年休假制度得到落实,城市职工的休闲假日将由每年114天增加到120天左右。 “我付全年的工资,1/3的日子里他却歇着。 ”一位私企老板直言不讳地拒绝执行带薪年休假政策。

    职工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知晓度和利用率比较低,不知如何享受休假和有假不休的情况比较多,不少企业的休假制度中根本就没有“带薪年休假”之说,即便是有,也往往被束之高阁,成了“摆设”。在这样的现实中,带薪年休假对这部分企业中的职工来说“只是漂亮的烟花,而非实惠的馅饼”。

    理想与现实的落差

    带薪年休假这样一个好的制度,何以施行起来这么难?

    众所周知,如今发生劳动纠纷,一般是实行“先由劳动部门仲裁,不能解决时再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劳资纠纷也不例外。可是这样走下来,时间拖得长,维权成本比较高。

    如今在职场中,员工怕丢饭碗而不敢主张权利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一个私企的打工者,因为带薪年休假的问题与老板对簿公堂,老板可能会补偿其相应损失,但明年这个老板还会再雇用这名打工者么?

    因而,如果仅仅是“民不举,官不究”,部分企业仍然会肆无忌惮地侵犯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原因之一是他们的违法成本太低——即便侵犯了也大都不了了之,罕有监察部门找上门来“算账”。

    的确,如果没有硬性的约束机制,没有劳动监察部门的动态跟踪和严阵以待,违法企业就会安之若素,甚至继续伤害员工利益。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负责同志介绍,目前他们接受的投诉,大都是关于克扣工资、不给加班费之类。关于带薪年休假还没有接到过投诉。该同志表示,今年是劳动保障执法年,尽管劳动监察人手少、任务重,该局仍将把维护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作为劳动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贯彻落实。

    若想较好地维护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除非执法部门能在现有繁忙的工作中,再分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明查暗访、加强监督,不如此便不足以达到强制推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目的。而在现有的执法条件下,这也许是个短期内无法完成的任务。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张思宁认为:“通过国家意志将带薪年休假制度化,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滥用行政资源和执法资源轻率地强制执行。从维护《劳动法》的角度,要坚决消除强制劳动、无节制延长劳动时间的现象,保障最低工资,切实提高工资水平。只有基本消灭了这些严重侵犯公民权利、违反劳动法甚至刑法的普遍现象之后,强制带薪年休假才可能真正开始落到实处。 ”

    他们为何放弃休假?

    一年的3/4即将过去,人们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该不再陌生了。然而只需环顾四周就会发现,在我们身边像陈女士这样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实惠的人并不多。

    “加班加点”经常是评先选优的必备要素。即便是在已经实行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单位,“有假不休”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9月初,小刘所在的集团公司要求员工填表,以安排好各部门员工的带薪年休假计划,小刘所属的部门有9个人,除家在外地的小刘外,大家几乎都选择了自愿放弃休假。

    我们长期以来偏重对加班工作的鼓励,而缺少对休假权的保障。因而,不论是在机关还是企业,带薪年休假制度看起来就是许多职工在“自觉”地不执行,甚至职工大量的加班都是自愿而非强迫的。

    作为沈阳市某公司DM杂志的编辑,小王不得不经常在单位加班赶稿,在他和他的朋友们看来,加班多了也是一种病:“某日加班,看到一位也在加班的朋友MSN的签名改为:因为太勤奋,导致免疫能力下降而患上的流感,简称‘勤’流感;还有一种病症是相互传染勤奋,也称‘勤’流感……看看当时 (下班时间后)MSN的好友名单,有半数都在‘忙碌’状态,据个人经验,这个时候挂在MSN上的基本都在办公室,也就是说,基本上这些人都算是‘勤’流感患者。能有这么大杀伤力,可见这种病毒比任何一种都来得强劲吧。 ”

    “过去评选劳模常用个人劳动时间的延长、劳动强度的增加去考量,而现在评劳模考虑越来越多的则是其对技术革新的贡献,是对劳动者钻研技术、提高效率的鼓励和提倡。”张思宁分析道,“没有人会不需要闲暇,只是大多数人还不习惯。只有当带薪年休假制度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后,这个‘法’才能顺利施行。即便它是好的,但让人人都接受,还是要有个过程。 ”

    职工们为何“主动”放弃休假和休息的权利?一些人对休假采取无所谓的态度,也许是对休假的作用还不够理解;也许有人看到领导、同事都不休,自己也不好意思提出休假;甚至也可能是认为休假会影响升迁、影响收入等等。总之,之所以会出现“有假不敢休”、“不想休”、“不能休”等看似不合逻辑的结果,更多的仍是观念方面的原因。

    影响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因素有很多,单位是否支持、人员编制紧张、带薪年休假相关规定未细化、就业压力大和更重视现金报酬等等,都是其重要影响因素。针对这些因素,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也会有许多,但其中,树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重视带薪年休假的观念显得尤为迫切。

    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

    有位伟人说过这样的话:“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

    让员工适当休息,做到“劳逸结合”,不仅不会耽误工作,反而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推行,对于调节工作压力,改善身体状况,都是有帮助的。况且,人的一生除了工作,还需要生活,需要旅游和休闲,还有很多东西值得去体验。

    9月19日14时,记者来到位于沈阳市的世博企业集团总部。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赵冬辉告诉记者,尽管她才上任一个多月,但就在这么短的时间段里,该公司已经有小丁、小李、小张等几位年轻员工提出了带薪年休假申请。而且礼品部设计师韩小姐正在享受5天的带薪假期。小张还将婚假和带薪年休假合并在一起提出申请,准备过一个悠闲的蜜月。

    赵冬辉已经有14年的企业人事工作经验了,这次回沈阳任职前曾先后在北京、上海和其他一些城市的咨询公司、商业企业等担任过人事经理。“我感觉现在的年轻人对自我调节还是很重视的,他们接受能力强,自己也很会平衡工作和休息的关系。”她说:“也可能是因为我所供职的企业都是一些年轻人居多的公司吧,这些公司好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只要公司有带薪年休假的制度,年轻的员工们都会很积极地申请休假,而这段时间个人的工作绩效考核下降、收入减少什么的,他们并不会斤斤计较。 ”

    如果说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那么,辛辛苦苦地工作又是为了什么?是维持生计、改善生活,还是拼搏进取、追求理想……

    “唉,才到单位就又想家了。 ”下班后,寝室里的小刘看着手机彩屏上女儿的照片说,“不说别的,主要就是想我‘大闺女’呀! ”

    半年前,31岁的小刘刚当上爸爸,就被集团公司从铁岭市借调到沈阳总部工作。沈阳和铁岭相距不远,每个周末小刘都尽量回铁岭与妻女团聚,可女儿这么小,真是让人牵肠挂肚。有一次,小刘跟单身宿舍的室友说:“我闺女刘夏含开始认人了,见了妈妈、小姨、姥爷都很亲,可就是不认我。真是的,谁让我老不在家呢? ”

    是抽出时间来培养父女亲情,还是全身心地投身事业?

    毫无疑问,小刘是个干事业的人。不过,若是没有“带薪年休假”的好政策,在刚刚半岁的女儿面前,小刘可真要一筹莫展了。

    近日,集团公司给每名员工发了一张表格,请员工们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带薪年休假”申请。小刘乐坏了,马上申请休假,并将自己5天“带薪年休假”的时间定在9月末,随后就是“十一”长假,有了这么长时间的连续相处,小女儿也该和爸爸亲近了吧?这样一来,等小刘休完假,再度投身工作时,也应该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了。

    社会进步的标志

    延长闲暇时间、用法律形式来保障公民的休息权益是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标志。

    带薪年休假制度体现了人们对精神和文化的一种追求,一定程度上是对劳动者身心的补偿。而带薪年休假制度能够执行到何种程度,同时也是国民素质的体现。

    国外已实行“带薪”休假制度的国家有法国、德国、美国、日本、罗马尼亚、澳大利亚、巴西等。有的国家让员工“带薪”休假已司空见惯,并成为企业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有的国家明文规定休假时间和补贴标准。用法律来保障公民的休息权益,已成为世界趋势。

    在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其实也早已纳入法律。《宪法》第43条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76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2007年12月7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经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对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假期及未休年假的补偿等做了规定。

    休假是一种福利、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氛围和习惯。从最初的“快乐星期天”到后来的“双休日”;从火爆集中的“黄金周”到自由灵活的“带薪年休假”,一路走来,我们看风景时不必再行色匆匆、走马观花。

    带薪年休假与“黄金周”相比,进步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从人们旅游时对待这两样假期的态度上看,人们为了不浪费时间相对固定的“黄金周”而“扎堆”出游,就像是在完成一项任务;比较“黄金周”时的行色匆匆,带薪年休假的悠闲自得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休假。

    其次,从两者的性质上看,“黄金周”是将双休日与法定休息日集中捆绑而成的,并非“带薪”的休假;而带薪年休假是法定假日之外,劳动者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休假时间,休假期间不影响薪金收入。

    再次,“黄金周”是“休假大锅饭”,而带薪年休假对个人和企业都更加自由。此外,有专家认为,虽然“黄金周”也是休假,但充满了商业气息,购物、旅游成为“黄金周”的主要活动,交通不堪重负、景点人满为患,资源遭到破坏等等,不得不使人重新审视闲暇的内涵。

    拥有充足的闲暇时间和高质量的闲暇生活是真正富有的重要标志。人类的闲暇时间和社会财富是同步增长的,生产力越发展,人们就越能用较少的时间创造较多的财富,得到闲暇的时间也越多。

    也许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在全社会得到普遍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落实好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制度。文/本报记者 郭宝平 摄/本报记者 万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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